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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基隆港卸船的轉口貨櫃,自即日起,只要其進口艙單詳實申報貨名,並註明卸存地點為台北港內的貨櫃集散站,運輸業者便可憑進口卸貨准單向基隆關稅局辦理押運出站手續,以內陸運輸方式在基隆港、台北港兩港口間進行轉運出口。
基隆關稅局表示,該局日前舉辦「基隆港與台北港之海運轉口貨櫃(物)以押運方式轉運出口」說明會時,基隆市國際輪船暨船務代理公會的業者提案表示,海關規定自基隆港卸船的轉口貨櫃,需先申辦T2轉運申請書通關,才得於卸船後押運到台北港辦理轉運出口。
但是就實際情況而言,轉口貨櫃多以近洋航線船舶載運,在基隆港卸船後,再轉送台北港裝遠洋航線船舶輸往歐、美等地,申報T2轉運申請書時,出口船舶往往尚未確認,該T2轉運申請書的出口編號也就無法申報,導致轉口貨櫃勢必先進儲港區貨櫃集散站或碼頭專區,衍生倉租、吊櫃及卸櫃等費用,增加業者成本支出,降低轉口貨櫃於基隆港、台北港間辦理轉運出口的誘因。
基隆關稅局指出,為落實便民的服務宗旨,並協助航商解決困難,經該局報請關稅總局核示,同意業者於基隆港卸船的轉口貨櫃得憑進口卸貨准單辦理押運,到台北港再申報T2轉運申請書通關裝船出口。不過,基於風險管理考量,該局查緝單位也將加強過濾艙單,篩選高危險群轉口貨櫃,於卸船時或押運前,施以X光儀器檢查或開櫃檢視,以加強監管及相關管控措施,降低貨櫃調包走私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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